紫藤娇阳_墨

关于写作的几个小思考

动作和心理描述,哪个更触动人心?
这句话乍听是没问题的,细想却不太合理,这就像你问一个写手,剧情和文笔哪一个更重要,没什么意义。
动作是心理的外化,其引起的环境变化又影响着主人公的心理变化。一千个写手心中有一千个答案,答案相似,理由千差万别。
触动人心,无非就是符合人类普遍的心理学走向和行为学规律,共鸣也好,感动激动心动也罢,能让人在阅读的时候有所感有所叹,都应当算作好文章。

然后就是,辨识度。
我们现在评判文章喜欢用题材新颖,情感饱满,文笔优美这几个标准来衡量,其实大部分写手也在这么要求自己(应该是吧23333),但我觉得写作这事并不能套用木桶效应,就像村上春树说的,没有十全十美的文章一如没有彻头彻尾的失败。
有短板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辨识度。
可是这往往是最难的,因为想要讨论辨识度,首先你得是个好写手,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你才能讨论有没有辨识度。这就像写作文,没有满分,从六十分到九十分容易,从九十到九十九就很难了。最后的九分,就是辨识度。
辨识度绝不是相似的题材,相似的剧情走向,相似的情感冲突和文字描述。相反,一个优秀的写手应该学着去驾驭不同的题材和不同的风格,能突显辨识度的,应该是从变化着的文字里反应出的写手是什么样的人,逻辑思维方式,对世界对人生对善恶的态度,让读者能越过繁复,读出真实的,鲜活的你。

哲学和写作。
文章写的好的,哲学差不了,这是我的感觉,当然,好的标准不一样,自然观念也有所差别。
前两天看钱钟书很有感慨,《写在人生边上》中有一篇讨论门窗,他说,有了门,人可以出去,有了窗,人就可以不出去,门代表欲望,而窗是诉求。父亲开门把满足物质要求的丈夫请进门,而能满足精神要求的情人往往从窗户进出。很有意思。后来我还开玩笑的跟朋友说,我现在每天八小时做的工作就是从门外请来的丈夫,写作就是从窗外邀来的情人。
情人关系应该是跟写作最理想的相处模式,罗斯福说,一个合格的知识分子如果想始终保持独立的发声就必须有一份不以写作为生的工作。说的多好。
自由是相对的,不自由是绝对的,从来不存在无责任发声,这一点应该是每个写作者应该明白的。
写惯小说的人,其实也应当多读些别的东西,比如散文,自传,都可以。
酒喝惯了换壶茶,不仅有另一番风味,还能引发更多的思考和灵感。

随便说说的文字,无关千凯,只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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